簡介

  1. 大程式可依功能分割成多個部分,每一部分寫成函式 (function),可以簡化程式也容易除錯。
  2. 程式中經常要重複一部分程式時,可將此部分程式寫成函式,需要時再呼叫,不但可避免重複撰寫程式,更可使程式簡潔、清晰,易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