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辦理106學年度第1學期赴日本長野大學交換學生2名甄選活動,交流期間以1學期為限,返國後需繳交交換學生問卷調查表及心得報告(相關附件請下載)。
(二)申請及審核程序如下︰
1.有意申請之學生備妥本校學生赴日本長野大學交換研修申請應繳交資料請下載。
2.送交各系所審核。
3.系所需於4月30日前將申請資料及審核意見交國合處。
4.國合處依據審查規定選拔,並陳請校長核示,預計於106年5月30日前公告獲選名單。
5.獲選學生本校當學期須繳交本校註冊費,不需另付對方學校學雜費,來回機票費由本校補助(上限20,000新台幣),住宿費則依各校協議內容為主;另簽證、保險及生活支出等需自付。
二、本校學生赴日本交換研修申請資訊︰
(一)申請應繳交資料
1.交換學生入學申請表
2.英文在學證明書
3.歷年英文成績單
4.歷年班排名證明
5.語言能力檢定證明
6.交換學生切結書及家長同意書
7.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書
8.2吋照片4張
9.戶籍謄本
10.公証書(親屬關係公證書)
11.收入証明書
12.納稅証明書
13.在職証明書
14.預金証明書(個人存款證明書)
15.預金通帳
16.護照影本
17.若有特別要求資料,將另行通知補繳。
(二)校內審查標準:
1.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各院系推薦學生資料擲交本處後,由本處進行申請資格及文件完整性之審查,通過書面審核者,方能進行面試。
2.第二階段面試:以語言能力、答題表現、個人特質為評分標準,各項目評分比例如下︰
歷年學業成績 30%
勞作教育成績或操行成績 10%
班排名百分比 20%
語言能力表現 30%
課外活動表現 10%
※聯絡方式︰國際暨兩岸合作處 +886-4-23323000 分機3119。